香港城市大學學生走私槍械到深圳被判囚

撮要

一名香港城市大學學生去年七月為中學同學將貨品自香港帶到深圳,於過關時被深圳海關人員攔截檢查,發現其帶有13支疑似槍支,當中包括12支仿真槍。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去年十二月就事件進行一審,並判定為走私武器罪,事主需被判囚七年並罰款二萬元人民幣。其後事主提出上訴,有關案件的二審仍在進行中。

網民意見

有網民指這類型事件永遠出事的都是協助帶貨的人,而非幕後主使的人,並指年輕人不應隨便相信別人。亦有網民認為即使事主是為了賺錢而帶貨,在決定之前也應先查看貨物。另外有網民指判刑七年已不算嚴重,因假如事件發生在東南亞國家,事主或會被判處死刑。

URL: Facebook – 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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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數據截至2017-5-18 6:00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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