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擬規定航空公司預報旅客資料 拒不受歡迎者登機 離港不受限

撮要

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,計劃下半年制定及提交附屬法例,建立旅客資料的「互動式預報系統」,規定航空公司要在來港航班出發前至少40分鐘,預先提供旅客資料予入境處,當局有權發出指令,即「授權登機」或「拒絕登機」指令,以允許或不允許某乘客或乘組人員登上來港的飛機。政府強調,享有香港居留權人士不會獲發「拒絕登機」指令,而航空營運商只需就來港航班提供旅客資料,離港航班將不受影響,入境處亦不會要求航空公司就離港航班提供旅客資料。

網民意見

有網民認為當局這樣做會降低外國航空公司來港的意欲。

URL: Facebook -香港航空討論區 Hong Kong Aviation Discussion Board (HKAD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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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數據截至2022-04-28 6:00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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