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機場截4.38萬枝未完稅香煙 48歲女遊客囚4個月罰1千元

撮要

一名48歲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,涉嫌違反《應課稅品條例》,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及罰款1,000元。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,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,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。海關提醒市民,根據上述《條例》,煙草屬應課稅品。任何人士若進口、處理、管有、售賣或購買私煙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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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RL: Web – 香港經濟日報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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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數據截至2025-08-13 6:00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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